我院荣获“第十四届合肥市文明单位”称号

2018-09-17 17:36:14    来源:地调院      审核:admin

近日,我院被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十四届“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9月17日上午,包公街道炳辉社区党总支书记房磊一行为我院送来了“第十四届合肥市文明单位”奖牌。
一直以来,我院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扎实推进党建和改革发展各项事业的同时,始终坚持将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党的建设、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全面推进的综合载体,坚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和作风建设,营造了地调事业跨越发展、精神文明和谐进步的良好局面。
文明创建是一项长期工作,我院将以获得此次荣誉为契机,持续奋进、顺势而为,认真落实有关文明创建的各项要求,聚焦文明创建工作出现的重点和难点,优化文明创建工作机制,以实际行动持续做好文明创建工作。

(党办)

我院荣获第十四届“合肥市文明单位”称号